法律分析:车辆没有交交强险的处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并处以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