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中应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应在期限内缴纳,未缴纳将被强制执行。可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缴纳困难,可酌情减免罚金。
法律分析
“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拓展延伸
判刑后罚款缴纳期限如何计算?
判刑后罚款缴纳期限的计算通常基于判决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罚款缴纳期限的计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一般而言,判决书中会明确规定缴纳期限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起始日期通常是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而截止日期则根据判决书中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在计算期限时,还需考虑是否有法定假日、周末等不计入计算的情况。因此,具体的缴纳期限计算需要参考判决书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罚款缴纳期限的计算通常基于判决书中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期限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款可一次或分期缴纳,如期限届满未缴纳,将采取强制缴纳措施。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时,应随时追缴。如因灾祸等无法抗拒的困难导致缴纳困难,可酌情减少或免除罚款。具体期限计算需参考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