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砣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缔约过失的主要类型和赔偿范围有哪些

缔约过失的主要类型和赔偿范围有哪些

来源:桦砣汽车网


缔约过失的主要类型包括:

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一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3、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泄漏商业秘密等。

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一、合同会因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吗

合同会因缔约过失责任而无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主要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同时,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被骗原始股能拿回本金吗

可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民法典有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情形分别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