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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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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然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然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全款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全款买房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结语

婚姻期间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明确约定,则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情况。如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可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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