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7版交20年好还是15年好?
来源:桦砣汽车网
20年好。一般来讲,选择缴费期限越长越好,这样保险的杠杆作用越突出。 一方面,对于普通人来说,把钱分摊的年限越长,压力越小。另一方面要考虑通货膨胀的必要因素,现在钱相比未来会更值钱,相同的保费,越往后缴费的实际成本越低,对于投保人来说也更划算。 但对于金佑人生这款产品来说,分红似乎并不会因为缴费年限的长短受到影响。
一、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7版保险内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被保险人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二、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我们将根据本条约定进行红利分配。本合同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本合同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有效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的年度红利由我们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 周岁的;
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合同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合同终止时给付。本合同终了红利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我们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①被保险人已满18 周岁,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本
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
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发生附加金佑重疾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的,若本合同有终了红利的,给付本合同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关爱金。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故效力终止,在不符合关爱金给付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我们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给付本合同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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