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交通违章罚款,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2.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3.如果不是现场抓到的违章,检车之前处理就可以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3种观点: 法律上没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但是驾照年审是以一年为一个分值周期,一般都不会进行跨年度处罚。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交通违法都是即时处罚、当年处罚。一、关于交通违法处罚时效的分析我国之所以规定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处罚,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起3年前的违章行为,等到3年后再处罚,不能够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年检、年审是考查车辆以及驾驶员在下一年是否具备继续行驶和驾驶资格的重要环节,而有关的肇事及违章行为又是证明其是否称职最关键的内容,如果不对这些违章行为进行记载,使其顺利通过审验,那这种年审就失去了意义。电子监控反映交通违章现场,是违章处罚最直接有力的证据,而所有拍下的违章行为直到3年后才处罚,这种现代化的电子设备的使用也没有了意义。《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二)身体条件情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可见,追究交通违章行为是有时效性的。尽管在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交通违章处罚的时效时间,但这种时效实际上是存在的,当年所扣的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就是最好的佐证。二、违章现场处罚罚单没开违法吗违章停车被拍照但未开罚单,如果交警记录的违法信息清晰,会在采集后录入违法管理系统,违法行为人要交罚款。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车辆驾驶员可直接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非现场交通违章是指闯红灯、超速等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另外,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也是非现场交通违章。
第1种观点: 行政处罚案件2年后不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F1187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两年。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违反行案件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予追究,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行政处罚案件2年后不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F1187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两年。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